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50公司简称:长源东谷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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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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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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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0证券简称:长源东谷公告编号:2024-034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396号长源东谷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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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阅2024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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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9月18日前9:00-16:00内办理,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396号长源东谷证券部,邮编:441000,联系电话:0710-306299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与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网成,联系电话:0710-3062990,邮箱:cydg2001@126.com,地址: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396号长源东谷。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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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0证券简称:长源东谷公告编号:2024-031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友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长源东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长源东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50证券简称:长源东谷公告编号:2024-030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李佐元、李从容等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佐元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长源东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长源东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50证券简称:长源东谷公告编号:2024-033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内容,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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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最终营业范围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50证券简称:长源东谷公告编号:2024-032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东谷”或“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依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应用指南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应用指南2024》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该政策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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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