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04:50  大千生态(603955)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3955          公司简称:大千生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23-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栾剑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23-03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红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千生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1)。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23-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4,704,729.6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613,202.42元,其中包含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8,130,345.69元,并支付手续费4,407.9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与履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6月8日会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2月13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与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299,898,222.00元的差额706,227.66元为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4,704,729.6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41,385,548.49元,2023年1-6月使用13,319,181.20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资金于2022年7月12日划转77,000,000.00元至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一般户,于2022年7月13日划转63,000,000.00元至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一般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2023-023)。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变更为“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0,943.44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是原募投项目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PPP项目系文化旅游项目,项目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和项目运营收入两部分,其中运营收入系项目的核心收入之一,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发生,项目自运营以来,已多次受到疫情影响,运营收入明显低于预期。在现阶段疫情形势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公司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压缩文旅业务的投资规模,放慢文旅业务的发展速度,以规避贸然投入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1-03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14,448.73万元,其中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亿元。

  2、募投项目宣城市高速公路东、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升项目EPC及养护管理项目、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观工程项目、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尚未完工,无法核算效益情况;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合体工程——韩楼村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项目已完工,但工程结算尚未完成,无法核算效益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955证券简称:大千生态公告编号:2023-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4-6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5项,金额为人民币2,494,479.52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建设项目2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2023年4-6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94,479.52元。新签项目合同中,生态建设项目2项,设计服务项目3项。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10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783,779.91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1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1,155,675.91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