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10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高玉德、李旭修、范英杰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和义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办法。实际发放金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相关规定,拟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相关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1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9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会议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相关规定,拟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相关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松青、葛言华、谢立军、刘青、丁仁国、冷显顺、高兵、楚旭日、张培城及其他在关联交易对方任职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9日,下午13:00-15:3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层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9号中创大厦23层
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邱鹏、许小明
电话:0532-66789888/0532-83870178
传真:0532-66789666-6633
(二)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也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针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从2022年度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会计政策,追溯调整前三季度相关数据。另外两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公司目前暂未涉及,不适用。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为:2022年1月1日对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41,121,026.4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41,121,026.43元。
2022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公司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三、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12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5,637,930.24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46,666,7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000,01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9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兼顾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8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风险提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产品的发行主体主要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情况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投资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
2、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6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
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及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相应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中的控股子公司中创远博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物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授信金额以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二)决策程序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此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到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冷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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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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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创智慧冷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
(三)中创远博国际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
(四)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对于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中创远博,公司将重点加强对其的授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了解,公司的对外担保均是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我们认为被担保方属于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3-005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必要、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议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该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确认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发生的和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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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2022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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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原因:
注1、注2:前述金额预计的调整均属于正常业务发生,预计业务减少。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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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及交易。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始终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