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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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应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三石有色”)、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宏泰物流”)银行授信担保申请,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三石有色、宏泰物流新增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7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03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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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石有色
担保金额:不超过34,8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三年,自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原因:为支持和促进三石有色经营发展,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等(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间接持有三石有色100%股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宏泰物流
担保金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公司按照持有宏泰物流股权比例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授信提供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本担保协议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原因:为满足宏泰物流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等(具体内容以银行审批后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间接持有宏泰物流45%股权,其他股东方为:潘忠华(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33%)、张艺博(占宏泰物流注册资本22%),本次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三石有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和促进三石有色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宏泰物流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资金将主要用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担保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已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790.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5%。
本次担保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为7.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6临007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所涉产品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管理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
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预计未来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大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
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且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日常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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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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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