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晏礼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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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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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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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50,743股,占公司总股本0.59%,未纳入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可转债到期赎回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艾华转债”)于2024年2月28日开始停止交易,2024年2月27日为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1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4年3月4日起,艾华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艾华转债到期赎回数量为4,563,880张,到期赎回总金额为人民币483,771,280.00元。截至2024年3月1日收市后,艾华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1,130,60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1,130,60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艾华转债”到期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赎回“艾华转债”影响公司货币资金48,379.55万元,影响当期利润1,774.11万元。
2.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经营结构调整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富电极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富”)原营业期限将于2024年4月6日到期,江苏立富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定调整立富经营结构,于2024年2月29日暂停江苏立富生产经营活动。
3.全资子公司艾源达对外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南艾源达电容器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艾源达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源达”)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5,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报告期末,艾源达薄膜电容器及新材料项目累积投入10,606.61万元(含税),项目如期推进,金属化膜产线已进入量产阶段;车规级定制化薄膜电容产线已完成试产;塑壳电容产线开始筹备,预计年底试产。
4.控股股东艾华控股增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艾华控股通知,艾华控股拟自2024年4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2024年10月2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艾华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47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增持金额人民币50,128,379.2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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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会计机构负责人:晏礼威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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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会计机构负责人:晏礼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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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艾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瑞满会计机构负责人:晏礼威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公告编号:2024-04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艾立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艾立华先生、王安安女士、艾亮女士、陈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1)选举艾立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王安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艾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陈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黄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1)选举肖海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邓中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黄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中,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照人民币7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董津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公告编号:2024-050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新国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赵新国先生、许雷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赵新国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许雷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另外根据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公告编号:2024-05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宜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其薪酬如下(简历附后):
(一)同意提名艾立华先生、王安安女士、艾亮女士、陈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中,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
(二)同意提名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黄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按照人民币7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董津贴。
上述候选人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换届相关事宜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新国先生、许雷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另外根据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上述候选人及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艾立华,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先后创建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和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现任中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元器件协会副会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电容器分会理事长、湖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现任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王安安,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益阳县电容器厂,历任益阳资江电子元件厂副厂长、益阳资江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特邀副会长、湖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益阳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现任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艾亮,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总经理特别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4.陈晨,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制造中心总监。现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海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任邵阳学院政史系讲师、副教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商事法与投资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委员,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邓中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原益阳供销学校)教师,湖南中骏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师,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沙学院(原长沙大学)教授,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昌德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黄森,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科技委秘书长。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新国,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荣获“全国质量先进个人”、“湖南省劳动模范”称号。曾任公司品管部部长、质量技术部部长、制造部部长,厂长助理,一分厂厂长兼五分厂厂长。现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消费电源事业部(一二部)、照明事业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2.许雷冰,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设备工程师、车间主任、工艺工程师、设计工程师,消费电源技术部长、华南运营中心FAE。现任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监事。
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公告编号:2024-052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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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30一5: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联系方式:
1.登记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2.联系人:杨湘、邹星岳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
4.传真:0737-4688205
5.电子邮件:xiang.yang@aihuaglobal.com
6.邮政编码:413002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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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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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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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9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