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内幕交易罪,利用回购消息操作,甬金股份实控人取保候审
记者 杨帆
7月8日晚间,甬金股份(603995)披露公告称,公司于7月7日晚自实际控制人曹佩凤处获悉,其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于当日被金华市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根据曹佩凤提供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期限从2025年7月7日起算。
前期,曹佩凤因其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行为已于2025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曹佩凤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甬金股份表示,前述的事项内容仅涉及曹佩凤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开展无关,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此前,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25年1月9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曹佩凤内幕交易的诸多细节,揭示了其如何利用公司回购消息进行“精准”操作。
内幕交易是本次处罚的重点。曹佩凤利用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前董事的身份,在公司两次股份回购计划正式公布前,提前知悉内幕信息,并控制并操作多个证券账户(包括张某杰、钱某、郑某珍的账户)进行交易,构成内幕交易。
2022年10月20日至24日,甬金股份时任董事长虞某群(曹佩凤的丈夫)向公司高管提出回购股份的想法。此后,公司开始进行方案设计等工作。10月31日收盘后,公司股价达到回购条件,决定启动回购计划。11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确定回购方案的主要事项。11月3日晚间,甬金股份正式发布回购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
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张某杰”和“郑某珍”账户累计买入“甬金股份”122400股,成交金额301.34万元。
第二次内幕交易发生在2023年。2023年8月22日,虞某群再次与高管商量回购事宜。8月24日,回购方案基本确定。8月25日,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其中包括曹佩凤。8月28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第二次回购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
在这次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张某杰”“钱某”和“郑某珍”账户累计买入“甬金股份”405500股,成交金额819.17万元。这次操作最终以亏损告终。
浙江监管局的调查显示,曹佩凤的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例如在知悉第二次内幕信息后,仍然继续买入,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在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曹佩凤控制上述账户组进行短线交易,即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早在2024年8月,曹佩凤就因涉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2月,浙江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1月,处罚决定正式落地。2025年7月,曹佩凤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金华市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