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制药实控人涉内幕交易被取保,业绩增长难掩治理隐忧
2025年8月7日,方盛制药发布一则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因涉嫌2018年内幕交易公司股票,于8月6日被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这则公告将四年前一桩“亏损内幕交易”的陈案重新拉回公众视野——当年张某华主导的内幕交易不仅未获利,反而导致关联方亏损630万元,如今行政处罚尘埃落定后,案件再度升级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8月8日),方盛制药股价下跌2.72%,收于10.73元。
内幕交易案升级: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
方盛制药实控人张某华的内幕交易案历经六年波折,呈现出资本市场“行刑衔接”的典型路径。事件源头可追溯至2017-2018年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当时方盛制药正与海口奇力制药谈判整体收购事宜,内幕信息敏感期确定为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2月4日19。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张某华在此期间通过关联账户实施了交易:
周某发账户:2017年12月27日大宗交易买入236万股,29日竞价买入8.5万股,累计投入2614万元,最终亏损330万元。
梁某森账户: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4日买入139万股,投入1596万元,亏损299万元。
监管部门介入后,2019年6月证监会向张某华下发《调查通知书》,2021年1月正式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其行为违反《证券法》,处以60万元罚款,相关账户操作人各罚30万元。耐人寻味的是,在行政处罚落地四年多后,2025年8月案件突然升级——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据《取保候审决定书》(长公直(经)取保字[2025]0750号)对张某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升级背后是证券执法机制的深刻变革。2024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应移尽移”原则,要求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某莉指出:“证券类案件通常遵循‘先行后刑’程序,行政违法升级刑事犯罪需符合《刑法》第180条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主观恶意”。
尽管张某华已于2022年3月辞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但他仍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助理身份参与公司管理。2025年7月19日,他还出席了公司营销中心半年度工作会议并发表讲话。公司公告强调事件“仅涉及个人”,但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股权层面:张某华直接持股35.53%,通过泰州共生创投间接控制2.08%股份;
质押风险:截至2025年7月,其持有的1.56亿股中659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质押率达42.24%,占公司总股本15.01%;
治理隐患:实控人涉案期间,公司权力已移交至其配偶周晓莉,形成“夫退妻进”的权力结构。
业绩高增长下的治理变局
在实控人涉案风波背后,方盛制药的业绩却呈现出逆势上扬的态势。2024年年报显示,全年营收17.77亿元,同比增长9.15%;归母净利润2.55亿元,大幅增长36.61%;经营现金流净额1.95亿元,激增122.7%。
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来自中药创新药领域的突破。核心产品小儿荆杏止咳颗粒销售额增长73%,玄七健骨片更是暴涨280%,成为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公司战略明显向研发倾斜,2024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近30%,聚焦心脑血管、儿科、骨科等领域的创新药开发。
然而分析财务细节可见隐忧。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收4.18亿元,同比下降4.6%,但净利润仍增长25.74%至8826万元。利润增长主要源于费用压缩——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5.33%至1.41亿元,虽有所降低,但仍占营收的33.7%,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这种“降本增效”模式能否持续支撑业绩增长,仍需市场检验。
公司治理层面,2022年以来的权力交接已逐步制度化。2025年1月20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周某莉正式就任董事长,其医药行业从业二十余年的背景被强调为“具有丰富经验”;张某华虽不担任董监高职务,但仍是实际控制人,形成“幕后掌权”格局;高管团队中,陈某任副总经理,何某任董秘,原财务总监刘某昌离任。
随着证券监管“行刑衔接”机制的强化,此案已成为观察资本市场法治进程的窗口。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起点,张某华最终是否被定罪,将取决于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因果关系证明。
2025年半年报披露临近,投资者将聚焦两个维度:一是内幕交易案的司法进展是否冲击经营稳定,二是销售费用压缩后的业绩能否持续高增长。在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深化的当下,方盛制药的治理转型或将比产品创新更能决定企业的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