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传媒拟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 进一步优化对外投资项目布局
本报讯 (记者刘欢)12月4日晚间,读者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退出惠州市读者文化园项目(以下简称“惠州项目”),终止对该项目的“读者”冠名权,并公开挂牌转让读者传媒及下属子公司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数码”)持有的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读者”)合计10%的股权。
公告显示,读者传媒拟与合作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退出后,已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1440万元,相关方后期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返还,相关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及相关协议继续有效,具体履行事宜,由各方另行确定。
读者传媒退出该项目后,原“读者文化园”更名为“读创文化健康产业园”;项目公司“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惠州市读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退出后,该项目将专注于文化科技及健康服务产业。
据悉,上述事项已经过读者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惠州项目中,读者传媒的权益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读者”商标、字号及商誉等特许权使用费,2018年至2021年,惠州读者每年向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360万元,四年共计1440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建成后获得相关房产。
截至目前,读者传媒品牌特许权使用费1440万元已全部收到。读者传媒与读者数码应分得的房产,虽然已全部以协议方式约定位置及面积,但该房产因权属问题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收房手续,未实际取得,后期还需进一步协商处理。
读者传媒表示,鉴于行业形势及项目面临的挑战,公司终止授权惠州项目使用“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有利于切实保护“读者”品牌,避免对公司品牌及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及合作项目布局。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已取得的品牌特许权使用费,相关方后期不以任何理由主张返还,相关协议约定拟分配的房产尚未达到入账确认条件,因此,退出该项目对公司资产和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