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实控人2亲属拟减持 1人曾违规减持A股募19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7日讯 五洲特纸(605007.SH)昨晚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和赵云飞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因自身资金需求,林万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40,81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6%;赵云飞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80,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本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万明持有公司股份1,240,8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赵云飞持有公司股份1,240,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
五洲特纸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与赵晨佳系夫妻关系,赵晨佳、赵晨宇系赵云福与林彩玲之女,赵云福与林彩玲原系夫妻关系,现已离异。持股5%以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为曹亮、林万明、赵云飞。曹亮系赵磊之姐夫。赵云飞系赵云福之姐。林万明系林彩玲之兄。
五洲特纸于2020年11月10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10.09元/股,保荐机构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锡亮、南鸣。
五洲特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0亿元,全部用于年产20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五洲特纸此次发行费用为6334.9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207.55万元。
五洲特纸2021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6,700,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9.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50.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82.16万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868.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30号)。
五洲特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024,0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833,934,685.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77.3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28,274,307.9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7,358.49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96,949.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经计算,五洲特纸上述三次募资合计19.08亿元。
五洲特纸在2024年12月30日发布《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发行数量为73,024,053股,发行价格为11.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3,934,685.26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洲特纸2024年3月14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公司于近日核查公司股东名册,发现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赵云福之姐姐赵云飞持有五洲特纸的股票有减持行为,其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未披露减持计划,发生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告显示,2024年1月25日起,赵云飞陆续接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质押的五洲特纸股票因股价走低,已接近平仓警戒线,需质押人赵云飞及时补仓或偿还部分债务。因赵云飞其自有资金已无法偿还债务,遂将其持有五洲特纸的480,81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于2024年2月2日、2月7日、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并将收益用于偿还股票质押的部分债务。目前其持有五洲特纸的76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处于质押状态。
赵云飞此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提前1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次减持行为已构成违规。
上交所2024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赵云飞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24年3月14日,五洲特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称,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赵云福之姐姐赵云飞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4年2月2日、2月7日、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480,818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
赵云飞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外卖出,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赵云飞予以监管警示。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