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22 00:00  杭州热电(60501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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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5011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叔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持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监事会同意制定《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51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4:0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徐佳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5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58,688,662.17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137,8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年半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474,212.8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2,139,206.29元。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杭丽”)。受经济环境下行以及项目所在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实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政策影响,丽水杭丽下游热负荷增长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暂缓实施该项目。

  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园区招商引资动态以及现有热用户增产扩能需求,根据市场环境以及自身实际状况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办理七天通知存款,到期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

  3.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绿色支行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

  [注1]不含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剑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11证券简称:杭州热电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限: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12,000.00万元调整至25,0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资金收益,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12,000.00万元调整至25,000.00万元。

  调整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4.投资额度:拟使用调整后的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最高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计划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3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现金管理产品总额度指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使用额度。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