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028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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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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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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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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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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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世茂投资100%的股权由李立峰、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等五人共同持有,其中李立峰持有33.33%股权,李象高持有26.67%股权,周巧娟持有20.00%股权,李春华持有10.00%股权,郑建红持有10.00%股权。李立峰与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与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即世茂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2、世茂铜业100%的股权由李象高、李立峰、世茂投资、周巧娟、李春华、郑建红共同持有,其中李象高持有33.04%股权,李立峰持有29.46%股权,世茂投资持有10.71%股权,周巧娟持有8.93%股权,李春华持有8.93%股权,郑建红持有8.93%股权。即世茂铜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3、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春华为李立峰之胞妹,李象高、周巧娟夫妻的成年子女。4、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夫妻的成年子女。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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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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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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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立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爱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爱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