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紫建电子、泰永长征、运机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1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骏亚科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工作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事务所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48,017,173.99元,同比增长4.25%;实现利润总额167,600,173.60元,同比增长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2,445,949.05元,同比增长7.74%。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461,975.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津贴)予以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9.01、《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定红先生、KEFEI GENG先生、耿丽娅女士、朱留平先生、徐海宁先生、王帅先生回避表决。
9.02、《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及拟定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正洪先生、王光惜先生、巢静宇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其他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1日下午14:00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和实施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3.0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6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在截至本公告日海弘电子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间:12个月
3、担保金额:在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向海弘电子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海弘电子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71,466,926.59元、540,00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4%、29.74%,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ESG执行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ESG执行小组定期向管理层汇报ESG政策实施进展,ESG报告为年度审议汇报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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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和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贡献和利益相关方沟通议题进行正常管理,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中对其相关管理实践及绩效进行披露;因公司不适用乡村振兴议题,故未在报告中披露该议题相关内容,已在报告中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