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华康股份实控人陈德水未及时披露股权变动信息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11月20日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水未及时披露股权变动信息,20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4年10月9日,华康股份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水、余建明、程新平、徐小荣自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合计减持可转债86266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6.62%,导致上述主体及其控制的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公司合并权益比例变动1.34%。
其中,2024年7月23日,陈德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可转债500000张,导致上述主体拥有的权益变动比例首次累计达到1%以上,合计变动比例为1.24%。相关股东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迟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才收到股东相关通知,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指出,陈德水未及时披露股权变动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3条、第3.4.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水予以监管警示。
据公司2024年三季报,截至期末,陈德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47208121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15.44%。另据公司2023年年报,陈德水历任开化华康药厂历任技术员、糖醇分厂厂长、木糖醇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厂长;华康有限董事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华康股份实现营收21.06亿元,同比增长3.12%;归母净利润1.87亿元,同比下滑31.97%。
二级市场上,华康股份20日收跌1.37%报15.79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