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然资源厅一处长在地铁猥亵他人被行拘,回应:已免职
5月30日,两张关于“陈东”的截图引发网络关注。一张为“免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陈东同志职务”的通知;另一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及,3月1日,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路列车上对他人实施猥亵。
同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两个“陈东”为同一人,杭州地铁警方对陈东的处罚决定属实,事发后,厅党组十分重视,很快就对其对作出了停职检查的决定,驻厅纪检组也对其进行立案。5月23号,厅党组依法依规对陈东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随后也免去其处长职务,调离了公务员队伍。
前述两张网络截图显示,5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一则通知称,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陈东同志的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职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一则文号为杭地铁公(市)行罚决字[2023]0002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陈东主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3月1日18时30分许,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地铁列车上,以手触碰、生殖器贴蹭李某某臀部的方式对李某某实施猥亵。陈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且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属严重情节。执法部门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市民中心站派出所。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陈东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