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2 00:00  九丰能源(60509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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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2024年7-9月。

  驱动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关键因素分析:

  1、主营业务业绩变动因素分析

  (1)清洁能源业务: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继续保持发展韧性,平均吨毛利同比稳步提升,特别地,LNG业务吨毛利较上半年出现明显修复;销售方面,LNG国内销量同比实现较快增长,工业终端、交通燃料、燃气电厂成为主要需求增长动力,受LNG价格波动影响,LNG现货销量(贸易)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此外公司LPG销量同比保持基本稳定。

  (2)能源服务业务: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天然气回收处理配套服务作业量超11万吨,同比稳步增长,价格联动下吨服务性收益保持稳定;此外,公司积极开展接收站基础设施窗口期服务及船舶对外运力服务,推动能源物流服务业绩实现较快增长。

  (3)特种气体业务: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高纯度氦气(产)销量约11万方,同比稳步增长,同时积极拓展终端零售市场,加快“资源+终端”模式的落地;此外,公司氢气项目在运行产能规模达2万方/小时,报告期内氢气产销量达1,768万方,同比稳步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2、汇兑损益影响因素分析

  公司清洁能源产品主要从境外采购并以美元结算,公司常年会维持一定规模的美元净敞口,主要用于境外采购结算。2024年第三季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单边下跌态势,对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净敞口带来汇兑损失,影响金额为5,457.0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汇兑损失的影响金额累计为2,136.26万元。

  若剔除汇兑损益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329.14万元,同比口径下较上年同期增长21.17%;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476.61万元,同比口径下较上年同期增长22.35%。

  若剔除汇兑损益因素影响,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597.09万元,同比口径下较上年同期增长44.35%;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955.87万元,同比口径下较上年同期增长8.92%。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随着美元兑人民币汇率逐步上涨,上述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已部分消除。

  3、其他相关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确认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成本费用1,066.80万元,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利率计提财务费用2,133.21万元,合计3,200.01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上述成本费用金额分别为2,281.71万元、6,464.13万元,合计8,745.84万元,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票14,27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未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影霞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9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及践行新“国九条”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基于对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持续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于2024年10月21日出具《关于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上市流通后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函》,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1、承诺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

  2、所涉及股份:张建国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2,631,238股;蔡丽红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1,127,678股,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建国先生持股比例91.00%、蔡丽红女士直接持股比例9.00%)持有的公司股份200,600,568股;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1,218,696股,其中张建国先生持有份额比例82.60%、蔡丽红女士持有份额比例1.00%)涉及的公司股份17,738,830股。上述股份合计322,098,314股,占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50.42%;

  3、股份性质: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4、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25日,具体以实际公告的解锁日期为准;

  5、承诺期间:自实际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

  6、承诺内容:在上述承诺期间内,承诺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所涉及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本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9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至10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规划,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业务发展规划、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下午14:00-15:00

  (二)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建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吉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影霞女士,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至10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xjf@jov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联系邮箱:jxjf@jov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9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18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丰能源”)已将30,00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

  2、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SourcesInvestment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增利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六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15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C001052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其归还情况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4年1月9日、2024年6月20日、2024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分批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顺利实施完成,IPO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IPO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2、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雅安森能”指雅安森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截至2024年9月底,川西名山2×20万吨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名山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系名山项目尚未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名山项目拟征用土地已经通过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并上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续预计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下发批复文件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转发至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批复文件后将按规定开启土地招拍挂工作。

  目前,名山项目投建进度出现滞后,公司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确认项目需要延期或进行调整的,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余额

  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共70,000.00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手续费,加上银行累计存储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353.64万元;加上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约人民币51,353.64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建。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9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慕长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4-091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18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或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等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