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5 10:56  新洁能(605111)个股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董事2024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资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的运营与发展,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业务100,000万元。该授信业务授信时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均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陆虹具体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业务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8、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按照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按照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职责对董事会审议议案程序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2024年度工作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保持守法依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运作程序规范、合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完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各项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和资产的安全。编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关联监事陈玲莉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考核,现对公司监事2024年度的薪酬确认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按照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按照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洁能”)第四届董事会已于近期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薪酬、津贴如下(简历附后):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朱袁正先生、叶鹏先生、王成宏先生、顾朋朋先生、朱久桃先生、杨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候选董事均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朱和平先生、王英女士、丁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0万元/年(税前)。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朱袁正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本科和硕士分别毕业于吉林大学半导体化学专业和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Computer and Power Engineering专业。曾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助理工程师、刻蚀工艺主管,新加坡微电子研究院(Institute of Microelectronics, IME)工程师,德国西门子松下有限公司(Siemens Matsushita Components GmbH)产品工程技术经理,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处长,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洁能半导体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电芯联智控董事长兼总经理,新洁能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新洁能香港董事,电基集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富力鑫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兰半导体董事长,国硅集成董事长,无锡国硅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兰诚半导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苏海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捷飞科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叶鹏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新洁能半导体董事、副总经理,电芯联智控董事,新洁能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成宏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生产管理调度员,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制造课长,新洁能半导体运营总监,公司监事、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顾朋朋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新洁能半导体销售工程师、销售处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朱久桃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杨卓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化合物半导体功率器件处总经理,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董事。

朱和平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教研室助教、讲师,江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王英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校准实验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键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交北斗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广为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蓝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易纬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行政经理,现任无锡联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19,994,940股。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0,9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6,946,87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053,111.8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广发证券承销费用后已于2022年7月26日到账净额1,401,909,190.11元,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2,762,627.29元,本报告期投入66,772,182.23元(包括补流账户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803.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9,534,809.5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运用,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3月4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上述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兰半导体”)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

1、公司开立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庄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23240188000076662已于2024年6月6日注销,该户募集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注销时点账户余额803.95元,账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除上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120124705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8,0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七天通知存款,其中32,435.00万元已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购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2024年第 1484期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编码:202411153S0000012771)。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期末剩余总额为1,141,193,605.99元。

3、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金兰半导体于2023年2月21日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110501013102190547,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534,809.52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66,772,182.23元(包括补流账户销户结余转出补充流动资金803.95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120,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该115,000万元额度可由公司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将募投项目“第三代半导体SiC/GaN功率器件及封测的研发及产业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变更“SiC/IGBT/MOSFET”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即项目由新洁能为实施主体变更为金兰半导体。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新洁能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洁能公司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届时适用的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7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5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以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部分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34,575,997.4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以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部分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5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415,332,567股,扣除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进行股权激励的1,053,580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414,278,9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69,562.05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8,926,348.36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7,996,018.9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922,367.3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1,053,58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575,997.4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55,981,943.16元,上市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为26,969,562.05元(含税),结合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股份回购以及中期分红,2024年合计分红金额为86,922,367.3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0%,低于30%,具体说明如下:

(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阶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MOSFET、IGBT等半导体芯片、功率器件和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为国内领先的功率半导体设计企业,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排行榜中,2016年以来公司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半导体功率器件十强企业”。公司参与的“智能功率驱动芯片设计及制备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且获得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连续两年荣列“福布斯中国最具创新力企业榜TOP50”。2024年度,世界半导体协会发布全球半导体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公司作为上榜的唯一一家中国功率半导体设计公司,展现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认可度。

半导体功率器件是半导体分立器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功率半导体的市场规模在全球半导体行业的占比在 8%一10%之间,结构占比保持稳定。半导体功率器件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电子等电子产业,新兴应用领域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AI服务器和数据中心、风光发电、储能、智能装备制造、机器人、5G通讯的快速发展也拉动了功率器件市场的增长,因此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弱,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根据Omida的数据及预测,2023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503亿美元,预计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96亿美元,其中功率IC市场占54.8%,功率分立器件占30.1%,功率模块占15.1%;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数据,2024年中国功率半导体的市场规模达到238亿美元,其中功率IC市场占54.3%,MOSFET占16.4%,功率二极管占比14.8%,IGBT占比12.4%。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未来市场发展前景良好。随着国家鼓励政策的进一步扶持、半导体功率器件国产化趋势加速以及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增长,我国半导体功率器件行业蕴含着巨大的发展契机。

因此,从行业整体以及公司的主要产品来看,公司均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储备较多的资金确保公司能够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从而更好地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

(二)满足公司经营目标的资金需求

作为国内半导体功率器件领先企业,公司将依托国家对半导体等战略新兴行业发展战略支撑,专注于中高端半导体功率器件和模块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在保持IGBT、MOSFET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将不断引进各类管理、技术、营销人才,构建高效、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IGBT产品、拓展MOSFET产品、积极开发MCU产品、功率模块产品和智能功率IC产品,在该等产品领域成为国内自主创新、技术领先、品质高端的自主品牌的优质企业。

同时,公司将持续创新,不断整合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环节垂直产业链,扩大国际先进半导体功率器件封装产线并实现SiC/GaN宽禁带半导体、智能功率IC以及功率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强海外销售渠道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汽车与光储充行业功率半导体第一品牌,稳定供应高性能、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硅基、化合物”功率器件、集成电路及模块产品,加快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半导体功率器件企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研发与经营周转、新产线投入及新项目的研发投入、外部产业链延伸等,以促进公司的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延伸与整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垂直产业链,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与市场开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健的回报。

(三)符合公司的分红规划

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年度计划分红总金额(含中期分红、股份回购)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0%,符合公司分红规划的要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注册会计师中,227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4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95家,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春华

顾春华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12月份开始在天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9家上市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

王天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5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章能金

章能金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05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新洁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六)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或者授权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7.24%。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未来如果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关理财产品,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进行列示,最终以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2024年度,将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存入银行大额存单: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大额存单金额分别为1.1亿元、850万美元,相比期初余额分别增加了0亿元、550万美元,年化利率分别为1.3%-3.1%、4.3%-5.3%,并获取实际收益分别为115.86万元、27.78万美元。

2、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大额存单金额共计0.2亿元,与期初余额持平,年化利率为1.65%,并获取实际收益42万元。

(二)2024年度,将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存入短期的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

1、公司累计存入38.66亿元,目前已经收回34.24亿元,并获取实际收益769.69万元。

2、无锡电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存入3.4亿元,目前已经收回3.4亿元,并获取实际收益48.54万元。

3、金兰功率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累计存入0.65亿元,目前已经收回0.45亿元,并获取实际收益26.15万元。

4、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累计存入1.53亿元,目前已经收回1.53亿元,并获取实际收益8.02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按照

最新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章程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其他附件见公司上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