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公告,股东连云港伊威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