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04:58  四方新材(605122)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5122公司简称:四方新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3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3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考虑,能够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3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9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3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①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实际投入金额”为符合协定存款条件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②“实际收益”为开始投入“协定存款”产品至2023年6月30日的累计收益;③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3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3年1-6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027.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3年1-6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32.9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79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2.9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3年1-6月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9.71万元。

  公司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系非核心商誉,该部分商誉的可回收金额实质上即为减少的未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对该商誉公司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为: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而减少形成的商誉。经测试,2023年1-6月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3.7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27.1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受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4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原则上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但也存在少量有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情形,可能存在发生公司先行垫付还款的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的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为准;

  (二)保理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合作机构转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上述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保理额度:2023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5亿元;

  (四)保理费率及期限等内容:以单笔保理业务中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保障公司良好的运营状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合理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周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5亿元的额度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的考虑,能跟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了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4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8日(星期五)至09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5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5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海明、财务总监龚倩莹、独立董事赵万一。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将会进行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5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8日(星期五)至09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6241528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4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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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

  ■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主要修订情况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七、《承诺管理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八、《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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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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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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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

  十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主要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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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制度条款的内容进行修订及涉及相关序号、落款时间等作调整外,上述各制度的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公告编号:2023-03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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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3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14.4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49,090.0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75%;募集资金余额(含孳息)为6,188.38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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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未含孳息)49,090.05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39.75%;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714.4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行业近年来的发展不及预期,公司采用分期投入的方式建设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7,743.23万元,现已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工程,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2023年1-6月,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投入2,714.48万元,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0.62万立方米。

  (2)干拌砂浆项目

  1)市场发展情况

  近年来,重庆区域砂浆行业发展未达预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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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重庆市混凝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