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法院终审判决元通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641.04万元等
上海沿浦6月13日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公司与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元通公司”)签订的《外协件采购协议》及《外协件采购补充协议》于2022年8月26日予以解除;元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641.04万元;元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模具摊销费用384.80万元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海沿浦6月13日公告,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公司与上海元通座椅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元通公司”)签订的《外协件采购协议》及《外协件采购补充协议》于2022年8月26日予以解除;元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641.04万元;元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模具摊销费用384.80万元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