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股东披露减持计划,阿里网络所持股份已被一致行动人承继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王真真)1月8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仁”)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减持丽人丽妆不超过397.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据天眼查显示,丽仁成立于2015年9月,实际控制人黄梅自2016年3月起担任丽人丽妆董事及副总经理。截至1月8日,丽仁持有丽人丽妆2434.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
此外,持有丽人丽妆1.29%股份的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是丽仁的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此次减持计划。
丽仁在公告中披露,此次拟减持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美妆电商代运营龙头企业,丽人丽妆自2020年9月上市之初迎来一段时间的资本“高光”后,近年来随着业绩表现不佳,股价整体呈下行走势。2022年,丽人丽妆净利润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为1.39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丽人丽妆净亏损5193万元,同比减少34.22%。上市以来,丽人丽妆股价最高上涨至55.28元/股,截至发稿,丽人丽妆股价盘中报9.58元/股。
丽人丽妆自2016年首次冲击IPO时就被指出存在“对阿里系平台存在重度依赖”的问题。近年来,虽然丽人丽妆拓展抖音小店、拼多多等平台,但天猫仍是其主要营收贡献来源。数据显示,丽人丽妆2022年营收中,天猫的贡献占比较上市之初的98%有所降低,但仍有87%。
丽人丽妆不仅在业务上有非常明显的“阿里系”倾斜,资本端也带有“阿里系”属性。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持有丽人丽妆17.59%股份,是其第二大股东。
2023年12月初,为实现阿里网络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将其持有的丽人丽妆全部股份按11.26元/股的价格,合计7.92亿元转让给了其新设里的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后者承继前者所持有的丽人丽妆股份后,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股份。
编辑 李铮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