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0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10月0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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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10月0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