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终止向实控人不超2.68亿定增 为国盛证券项目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7日讯 时空科技(605178.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各方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拟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时空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宫殿海,宫殿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宫殿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2月23日)。发行价格为15.5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197,153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7,931,643.74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宫殿海,宫殿海持股比例为37.45%,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增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国盛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储伟、张艺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