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2:16  健麾信息(605186)公司分析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形成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对2022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擅韬信息”)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擅韬信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7.7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以下简称“Willach”)实际业务开展需求以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综合考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对2022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督促和指导下,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结合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了《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第52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要求,公司在对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经营发展计划,为满足日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的签署,以及与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事项公司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羽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地制定了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有助于增强监督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进行合理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具体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贡献能力以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且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在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政策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58%,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以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业务拓展、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等方面,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长期综合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81,544.4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17,201,772.3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 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4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5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81,544.4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7,201,772.33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12,24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 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9)。

近年来,随着医药领域深化改革的逐步推进、医院管理理念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行业呈现“高度专业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态势,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具备广阔的上升空间。此外,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技的大量应用,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慢病管理以及同城物流等新兴业态迅速崛起,传统零售药店依托健康科技赋能,转型升级“智慧药房”已成为未来趋势。

国内医疗机构传统工作模式往往因受到患者问诊量、处方量、药品品类、固有就医习惯等方面的制约难以改善,但通过运用机器人、图像识别、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并迭代升级药房智能化产品,能够显著提高取药及发药效率,解决医院传统痛点,提高发药准确性,降低差错率,降低人力成本,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实现药房智能化升级改造目标,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迈向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药品智能化管理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面对国家政策的接连出台,医疗新基建的深入开展,互联网对医疗服务的持续加码,公司通过对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的研判,深入挖掘下游市场潜力,并不断研发和提供更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进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作为药品智能化管理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集药品自动化产品的设计、研发、加工、销售、实施及售后服务为一体。主要产品涵盖智慧药房、智能化静配中心以及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三大细分领域,下游应用场景覆盖:(1)医院各科室,例如门急诊及住院药房、药库、静配中心、手术室、ICU等;(2)零售药店:(3)医药流通企业药库等。每个场景的药品智能化管理通常由各类软硬件产品协同完成。公司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以项目制的方式进行整体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生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以及维护和保养服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22,359,785.92元,同比下降34.1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681,544.43元,同比下降1.65%。

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公司将积极抓住医疗新基建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持续夯实原有业务,采取“拓高下沉”策略,进一步加强市场渠道建设与维护;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升级迭代现有产品,创造“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扩展与头部连锁零售药店的深度、广泛合作,培育“新业态”稳固行业影响力;灵活运用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公司国际化合作的经验优势,战略性布局海外市场“新区域”。

面对行业发展的机遇期,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现金规模,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拓展、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和平稳运营保驾护航。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重视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前瞻性布局多项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在研项目,公司需要留存充足的现金规模用于持续稳定的加大研发投入,有助于为产品升级及新产品开发提供充分的保障,研发成果的转化亦将进一步扩充公司产品线、升级现有产品,推动公司产品竞争力稳步提升。

2022年度,公司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同时,为更好地把握医疗新基建带来的多场景业务机会,公司积极构建产业生态战略,通过合资、参股形式加速扩展相关业务领域,均取得了初步进展。同时,公司在医药新零售领域的探索与推进已取得显著成绩,公司通过与医药连锁零售药店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采取设备投放的创新服务收费模式助力传统药店升级转型“未来药店”,创新服务模式初始投入较大,公司需要留存大量资金支持发展,该商业模式优势在于“未来药店”增速提高,大幅缩短市场导入期,通过量增逻辑推进商业化发展进程,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现金规模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拓展、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和平稳运营保驾护航。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业务拓展、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等方面,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长期综合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盈利水平以及股东长远利益等因素,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力争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全体股东利益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真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麾信息”)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1号),公司于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7,988,679.24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9,448.4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

募集资金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1930429010403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453,832,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327,538,017.96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健麾信息医药物流智能产业化项目共230,746,937.31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2,689,883.10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网络升级项目199,878.48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自动化设备投放项目12,168,555.33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医药物流机器人实验室建设项目553,811.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5,211,872.28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656,963.28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6,436,568.28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6,234,741.95元,其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898,764.93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为4,335,977.0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2,528,723.9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健麾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康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3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7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8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9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上海松江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50174360009605186)转为一般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86,444.4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及发行费用人民币159,126,451.38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金额人民币152,689,883.1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436,568.28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69号),国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159,126,451.38元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10月18日,健麾信息认购了“X0800AP1招赢日日鑫”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0,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058%, 2022年11月25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账收回,扣除管理费、保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19.89万元。2022年10月18日,健麾信息认购了“X0800C1Q招赢日日鑫”理财产品,认购金额1,0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058%, 2022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账收回,扣除管理费、保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4.06万元。2022年10月18日,健麾信息认购了“X0800BNB招赢日日鑫”理财产品,认购金额9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2.058%,2022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到账收回,扣除管理费、保管费等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实际收益为3.65万元。

公司于 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度健麾信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11,9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月31日无尚未兑付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论证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健麾信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健麾信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健麾信息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进行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擅韬信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提供的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擅韬信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7.7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擅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299号1幢106室

法定代表人:戴建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的销售;自动化设备的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擅韬信息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擅韬信息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事项系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总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擅韬信息与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与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事项。

监事会意见:2023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并且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7.7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以下简称“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不存在具有关联董事的情形,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综上,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本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时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Willach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900,000.00欧元

执行董事/总经理:Willach, Jens;Fruh, Sonja

成立时间:2007年4月12日

公司地址:Stein 2, 53809 Ruppichteroth

股东情况:Willach, Jens 48.50%;Fruh, Sonja 48.50%;Schmitt, Werner 2.00%;Junger, Albert 1.00%

经营范围:提供药品物流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的公司业务,主要销售的产品是药房货架、橱柜和自动发药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Willach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韦乐海茨(上海)医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Willach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Willach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在?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系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的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或者输送利益的情况。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属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1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相应会计处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 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法定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应当遵照执行,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