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89公司简称:富春染织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49,763,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4,466.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1%,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纺织业”(C1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棉印染精加工”(C1713);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安徽天外天纺织有限公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二十、纺织:6、建立智能化纺纱工厂,采用智能化、连续化纺纱成套装备(清梳联、粗细联、细络联及数控单机及喷气涡流纺、高速转杯纺等短流程先进纺纱设备),生产高品质纱线”项目。
2023年俄乌战争、巴以冲突以及红海周边海运局势等地缘政治冲突对全球贸易的不确定性影响,仍是困扰全球经济复苏的主要因素,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仍在受到挑战。从行业看,行业受上下游双向挤压,从“强预期,弱现实”转向“弱预期,弱现实“。随着棉纺织行业年前补库行情的启动,棉纺织企业订单好转,开机率回升,产品库存有所去化,棉纺织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对于后市发展,企业预期较为乐观。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色纱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色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以色纱为主,即将胚纱经过染整加工后,络成适合袜机、圆纬机、横机、梭织机等纺织机械使用的筒形纱线,广泛应用于袜业、毛巾、毛衫、圆机、梭机、家纺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业务流程
公司采购总体遵循“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原则,由采购部门结合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现有库存数量以及采购周期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对于市场紧俏或者预期采购成本会上涨的原材料,公司会择机适当增加库存备货;原材料价格下行时,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压缩库存双重灵活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门综合比较各家供应商的产品品质、交货时间、价格等因素后遴选合适的供应商并发出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约定了采购产品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等。货物送至公司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针对主要原材料胚纱,公司充分发挥全球采购优势,主要通过国内外的大型供应商批量化采购,形成了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优势。
公司生产用水以长江水为主,城市市政供水为辅。公司经批准在长江取水,经净化、软化处理后供生产使用。公司生产所用蒸汽主要通过自建的2台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供应;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及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投产后,供热将采购园区内央企发电厂的集中供热。生产用电通过国家电网供应,供应充足。
(2)供应商管理体系
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对象通常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取,合格供应商系公司通过相关流程严格筛选确定,通常由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初步筛选出商业信誉基本满足要求且价格具备竞争力的候选供应商,安排其提供相关物料样品,待样品测试后再由公司采购部门、质检部门、研发部门及生产部门相关人员从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交货周期、价格、结算条件等多个方面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度公司会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表现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仓储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两种,目前原有的袜业客户基本以仓储式生产为主,订单式生产为辅模式;但新品市场目前主要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定制,公司自2022年已经着手研发新品类色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形。
(1)仓储式生产
仓储式生产主要依托于富春标准色卡进行,色卡包含公司已生产或研发试制成功的各类色纱品种。每种色纱的染料配方、助剂使用、生产工艺等均经实践验证后标准化。公司即可按照标准工艺流程对色卡中各类色纱先行进行生产备货,客户从色卡中挑选所需色纱后向公司下单。
公司仓储式生产主要采用“合理库存+订单驱动”的原则,由生产部门根据各种色纱的历史销售数据、市场未来需求预测等信息制定各类色纱合理库存和生产计划,并结合实际订单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公司的产量、销量、库存处于动态平衡状况。仓储式生产模式可以实现色纱的标准化、大批量生产,能够充分利用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并大大缩短交货周期。
(2)订单式生产
订单式生产主要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定制,即公司接受客户订单后,按订单要求组织生产。订单式生产主要系为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需求,由销售部门与客户对接好具体需求,研发部门协同生产部门进行工艺研发,并打样试制交与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后再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在色纱市场上以“天外天”品牌直接面向客户进行销售,并为客户配备了专门的销售人员进行长期跟踪维护,既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又能直接贴近客户需求,迅速了解市场动态,及时收集、传递、跟踪、反馈产品使用信息。
公司一般与客户先行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确定合作意向。客户在具有实际采购需求时参照公司发布的价格单、向公司销售部门询价后发出订单,并在订单中约定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货期等信息。公司销售部门收到订单后进行确认,将有效订单录入销售管理系统。
目前,大部分客户通过富春标准色卡选色下单并支付预付款,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组织排单,在库存充裕的情况下一般短期内发货,尽可能满足客户及时、便捷的采购需求。公司客户主要为生产型客户,即下游纺织品生产加工企业,其采购色纱主要供自身生产使用。此外,公司还存在少量贸易型客户,该类客户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通常在用纱企业集聚地开设色纱销售门店,从公司采购色纱后直接对外销售。贸易型客户主要系为满足当地小微纺织品加工企业用纱需求,该类加工企业通常规模小、生产订单变化快、色纱品类需求较多,备货意愿不高,一般采取即需即采、即采即用的采购模式,具有采购批次多,单次数量小、时效要求高的特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066.19万元,同比增长1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2.31万元,同比减少3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9.24万元,同比减少29.7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06,905.22万元,同比增长31.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80,019.56万元,同比增长4.39%;基本每股收益为0.67元/股,同比下降了48.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93%,同比减少4.23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10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充分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日常经营匹配的流动资金需求及未来产能布局资金储备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公司(仅指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41,877,628.75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3,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4,466.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1%,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23,096.0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464,466.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1%,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印染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公司上市后布局了几个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巨大,项目的建设及后续运行,还需要大量资金。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以筒子纱染整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筒子纱的生产与研发,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公司2021年上市,公司布局的几个项目陆续投产,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鉴于企业所属行业及现阶段的发展阶段,不宜较大比例的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水平
■
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
公司自2021年上市以来,布局了“年产3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智能化精密纺纱生产项目以及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目前4个项目都将逐步投入生产,新项目运行需要大量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鉴于目前公司所处的快速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的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提出此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提升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拓新客户、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完善销售网络,努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3月25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春染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楚江新材(002171)、三联锻造(001282)、瑞鹄模具(002997)、恒泰股份(834692)、百甲科技(835857)、诚拓股份(872670)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左澄,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春染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璐璐,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富春染织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春染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飞,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荣亿精密、维宏股份、八方股份、骄成超声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左澄与王璐璐、项目质量复核人李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包括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纺电子”)、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富春”)、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安徽天外天纺织有限公司(天外天纺织)。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30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142,5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
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2、上述担保预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担保协议事宜。
4、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安徽中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4、诸暨富春染织科技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5、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安徽天外天纺织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4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孙)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3月25日(不含本次),公司及子(孙)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为142,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16%。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累计为142,5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16%。
截止2024年3月25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7,305.9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37.1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604.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5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625.88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625.8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617.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17.0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012.2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7,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87.1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12.8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479.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479.40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998.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59.9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219.1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472.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5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5288966600000508)、在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40078801400000553)、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23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6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桥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1375)、在扬子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234814466600000046)、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301012300836730)、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1156703)、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242033)。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5,617.0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6,059.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625.88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83.96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09.84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1925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7月,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79.4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89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
2023年,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或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41Z0008号)。
报告认为: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3月25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富春染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的经营发展需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富春染织增资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富春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2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对象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
(二)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后,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证券简称:富春染织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1005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4-1514点00分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下转B0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