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实控人方拟9亿转让5617万股 2021年上市募4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必得科技(605298.SH)近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必得科技实际控制人王坚群、刘英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恺、王坚平、李碧玉,与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龙启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坚群、刘英、王恺、王坚平、李碧玉拟分别向鼎龙启顺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24,336,000股、29,082,371股、1,571,700股、771,479股和405,600股股份,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96%、15.48%、0.84%、0.41%和0.22%,转让股数总计56,167,1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0%,交易总价为89,700.00万元,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15.97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坚群、刘英、王恺、王坚平、李碧玉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7,344,000股、34,058,482股、1,571,700股、771,479股和405,600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82%、18.13%、0.84%、0.41%和0.22%。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坚群、刘英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3,008,000股、4,976,111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8.87%、2.65%;王恺、王坚平、李碧玉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必得科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王坚群仍为必得科技控股股东,王坚群、刘英仍为必得科技实际控制人。
必得科技表示,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必得科技提示称,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必得科技还提示称,受让方鼎龙启顺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和自筹资金,目前尚未全部到账,尚不能排除受让方可能无法及时筹措足够资金的风险,及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必得科技于2021年3月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99元/股,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余银华、唐勇俊。
必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3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亿元,其中,2.06亿元用于必得科技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6836.23万元用于必得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8亿元用于必得科技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必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为3973.00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500.00万元。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