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从事健康科技、计算机科技、体育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健身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知识产权代理,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五金制品、家具、家居用品、服装、鞋、机电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健身设备安装,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舒华商用道具
1、被担保人名称: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MA8TEMT76W
3、成立时间:2021年6月21日
4、住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555号
5、法定代表人:黄世雄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100%股权,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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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舒华健身发展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8U3YX327
3、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4日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仕春村凤池西路528号
5、法定代表人:张奇炜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赛事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省舒华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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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保证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舒华健康产业、河南舒华实业、上海舒华、舒华商用道具、舒华健身发展拥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未来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额度,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信贷及担保业务。该等授信及担保符合公司运营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88.0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1%,无对外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5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0股。
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未解锁股票共计1,635,071股。
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持有人因离职不再具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资格,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前述持有人持有的已授予但未归属的67,855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股票共计2,402,92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9,226,5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二路口莲内188号舒华二期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95-85933668
5、传真号码:0595-68097905
6、邮政编码:36212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6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3,270,14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4.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3,270,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股票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12个月,可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点: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满24个月,可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各年度解锁及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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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具体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7-17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9,033.29万元,2024年度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9,383.66万元,公司2023年度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3,022.80万元,因此,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1,635,071股股票不得解锁。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将该批未解锁的1,635,071股股票回购后进行注销。
四、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19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相关解禁流通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具体事务,授权有效期同上。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方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文件、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等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9、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
1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20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日
至2025年4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1、12、13,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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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建木
电话:0595-85933668
电子邮箱:ir@shuhua.com
传真:0595-68097905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5-021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就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草案内容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职工代表认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有利于保证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通过。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