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善忠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余珍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期限1年;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期限1年。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歆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总额度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所产生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事项。
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拟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本次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总额度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可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进行结构性存款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会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结构性存款,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可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和资金价值,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为公司增加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办理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次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所产生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证券简称:普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余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余珍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余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87526515
传真号码:020-8752654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pblandscape.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廿二日
余珍,女,中国国籍,1995年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投融资管理专员、证券事务代表,广州中科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余珍女士于2018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余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