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未实施回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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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沈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沈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沈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4-05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晓翔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4-054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对2021年实施回购,目前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6,0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不超过45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10月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2021年12月3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67,521股;2022年4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349918)中持有的4,181,52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B884724697),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票186,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6,000股公司股票全部予以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4-05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5.6124万股,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256,124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25,915,028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0)、《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对2021年实施回购,目前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6,000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5,915,028股变更为125,729,028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有关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4-05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沈正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4-05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10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以及即将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上午9时一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人:孙卫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