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不超6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东方投行建功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11:26  李子园(605337)公司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605337.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特点、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和经营业绩,以及五大生产基地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和对应销售区域等,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的具体原因,本次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李子园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李子园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发行不超过600万张。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李子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保荐代表人为盛佳玉、邵荻帆。

  李子园于2021年2月8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870.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20.04元/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张士利、戴中伟。

  李子园上市募集资金总额77,554.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072.30万元。公司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9,072.30万元,分别用于鹤壁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李子园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372.25万元,同比下降4.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36.03万元,同比下降15.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86.16万元,同比下降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