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923,598.69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币别:人民币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公司对2024年7月31日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算,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654,645.29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长期闲置、更新换代、预计未来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等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2、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268,953.40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科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2,923,598.69元,共计减少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923,598.69元,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50%。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30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
至2024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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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因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涉及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4年8月29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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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终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3,875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由502,474,375股变更为501,30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2,474,375.00元变更为501,300,500.00元。(以上不含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股份)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由502,474,375股变更为501,30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2,474,375.00元变更为501,300,5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债权人申报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
前述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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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投入包含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之和,并扣除相应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照明”,现已更名为“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江头支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仙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上述协议的签订,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亦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立达信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2)已于2021年11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厦门照明在建行江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已于2022年6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漳州光电子在招行五缘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3808910555)已于2023年4月销户,相关情况说明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6,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2,582.3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361Z0457号),截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8,180.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80.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前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51,572.33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527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3,351,572.3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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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收益数据按照本次理财产品到期后的实际情况填写。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eedarsonIoT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立达信泰国”)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为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立达信泰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泰国北柳府邦巴功县的泰国制造基地使用,预计涉及相关设备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1.84%,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14%。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涉及资金汇出,只是部分募投项目设备的转移,不涉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调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同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泰国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使用,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达信泰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7.68%,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9.45%。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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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0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及注销、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黄婉红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至8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3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江淮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夏成亮先生
独立董事:刘晓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20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至8月19日(星期一)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夏成亮
电话:0592-3668275
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0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8元/股,因已实际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0.30元/股(含税)、2023年度现金红利0.32元/股(含税),已实际向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0.32元/股(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8.18-(0.30+0.32)=7.5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2)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7.88-0.32=7.5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计算,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874,495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502,474,375股将变更为501,30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02,474,375.00元变更为501,300,5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2、申报期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夏成亮
4、电话:0592-3668275
5、传真:0592-3668275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294.7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45.00万股。2022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25万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2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7、2023年8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8、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3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9、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0、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4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
1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3、202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预计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不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能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注销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19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438,624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0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3,875股限制性股票(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8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8元/股,因已实际向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0.30元/股(含税)、2023年度现金红利0.32元/股(含税),已实际向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0.32元/股(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8.18-(0.30+0.32)=7.5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2)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7.88-0.32=7.5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仍需为正数。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计算,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8,874,495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变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8月9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
公司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173,875股,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及对应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优化激励体系、完善绩效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终止及注销、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3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8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202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8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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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谨慎研究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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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低风险;(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项目、“货币资金”报表项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报表项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立达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2024-02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2024年8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预计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不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能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经审慎研究,同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李永川、米莉、林友钦、郑连勇、杨小燕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终止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3,875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工商登记的股份总数由502,474,375股变更为501,300,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2,474,375.00元变更为501,300,500.00元。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债权人申报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公司代码:605365公司简称:立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