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3年8月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业务,以及对适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列示、披露及会计处理。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6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6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14,324,425.28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675,574.7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号《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公司已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4年4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城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1日,公司、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宏柏增资42,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投入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新型有机硅材料建设项目由原产能5,000吨拟变更为年产9,000吨。项目工艺技术发生改变,由丙烯腈法变更为氨化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怀国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针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撰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034,401.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入进度良好,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72,868.1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3,899.62万元,整体投入比例达97.12%。
三、本次现金管理情况的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5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汇,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总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2,500万人民币(此交易保证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交易对手为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业务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操作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就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2)在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公司资金部门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66证券简称:宏柏新材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11019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5366公司简称:宏柏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