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两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4.97%公司股份
宏柏新材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和吴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新余宝隆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15日~2025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4.8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吴华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15日~2025年4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
宏柏新材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和吴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新余宝隆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15日~2025年4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4.8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吴华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月15日~2025年4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