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专人、邮件送达及电话、微信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0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的薪酬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0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卫峰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施慧勇、施依贝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1,009,541.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7,578,41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292,08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914,53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派发2024年半年度现金红利每10股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46,898,620.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09,813,154.5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35,997,089.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5,810,244.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95%。2024年度,公司未有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7,578,41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292,080股后,以此计算本次拟转增股本62,914,534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0,492,949股。
3、如在本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其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允、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由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共同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虽然原则上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虽然原则上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时,将建立台账,实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0、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