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04:59  博迁新材(605376)公司分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5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利平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5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5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6,151,165.85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百丈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银行账号15220188000317888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署,账号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指定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开立。

  注2:银行账号39416001040016277的开户银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存在差异,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受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管辖,监管协议由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签署,账号由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分行明州支行指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石碶支行开立。

  注3: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对该专户(账号1522018800031788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注4: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二代气相分级项目”终止,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对该专户(账号33200627101300025551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或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入金额237.96万元,系该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代气相分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不适用,主要系公司已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及搬迁升级项目”。

  [注3]预计效益系以本期预期实现效益作为基准进行比较。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6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16日,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4,52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1,430,962.25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账户(账号为:15220188000317888)人民币713,095,037.75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43,962.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351,075.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4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部分延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虽然此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亦在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已完成了大部分设备产线布局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投入生产,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项目研发进度等因素影响,尚有部分设备自动化升级未完成,故项目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较原建设期晚。在投资项目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预计“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将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1200吨超细纳米金属粉体材料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76证券简称:博迁新材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2日(星期二)至08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boqianpv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29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29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陈钢强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颖女士

  财务总监:裘欧特先生

  独立董事:冷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29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2日(星期二)至08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boqianpv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27-80805920

  邮箱:stock@boqianpv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