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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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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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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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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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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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一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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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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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一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78证券简称:野马电池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野马”)。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野马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股权、业务等由公司承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被合并方宁波野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野马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宁波野马的债权、债务、资产、人员、业务等由公司承继。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80425543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陈一军
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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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宁波野马全部债权、债务、资产、人员、业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宁波野马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4、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是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由于宁波野马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