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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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于2025年2月制定了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现将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落实该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设备,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是最早研发 “无汞无镉绿色环保电池” 和 “无汞无镉无铅绿色环保电池” 的企业之一。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实现自动化和信息化生产,自主研发设计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碱性电池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加减乘除”策略为核心,在产能扩张、质量提升、资源整合与成本优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产能提升方面,今年上半年新的智能产线投入使用,扣式一次锂电池产品线落地,支撑多元化市场需求,同时积极加快海外越南工厂的建设进度,有助于利用越南良好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更好地为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提供产品服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市场方面,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拓展新客户,部分重点客户业务量同比增幅显著;在效率提升方面,通过不断拓展新的供应商版图,提升来料质量,供应链问题得到优化,通过自动化升级、设备改良,产品不良率进一步下降;资源聚合方面,公司上半年引入13名专业人才,覆盖研发、市场等关键领域,同时新增4项技术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在成本优化方面,通过物料管控与工艺改进推动维修成本下降和水电能耗降低,通过一系列国产替代与采购议价,部分材料采购单位成本下降。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达到61.1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61,346,400股。未来,公司将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构建了一套全面而高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旨在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建设,根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更新与要求,及时修订、新增内控制度,持续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公司稳健运营和合规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规范公司运作,以确保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监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事项。
公司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另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公众及投资者全面展示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员工福利、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和成果,内容详细、完整。
五、其他事宜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并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未来,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因业务需要向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500万元(不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拟担任中金科技董事,中金科技将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公司与中金科技之间未来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在形成关联关系后,公司预计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00万元(不含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521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1月8日
注册资本:60035.79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56号中金岭南办公楼2栋101
法定代表人:周平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销售。
股东情况: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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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拟担任中金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金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金科技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公司对外销售、结算政策的规定进行。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公司采购相关制度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包括: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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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的4-7号、10-13号、17-18号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生效,1-3号、8-9号、14-16号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议案以《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应华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将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调整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华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应华东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应华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华东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华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应华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应华东先生简历
应华东先生,男,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3年7月至1997年9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1997年9月至2019年7月,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吴江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赛格达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9年7月至2025年4月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4月至今任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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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案4表决结果生效以议案1获表决通过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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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丹磊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EMAIL地址:dsb@mustang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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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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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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