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04:59  新炬网络(605398)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5398          公司简称:新炬网络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同意该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在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号)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网络”、“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4,874,552股,每股发行价3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943.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421.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2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2022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再次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2021年1月11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3日,公司及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炬技术”)、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

  三、2023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1-6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4,2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公司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通知存款

  单位:万元

  ■

  2、结构性存款

  单位:万元

  ■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和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7,5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3.41%。前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项目,其中:新增“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6,695.9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50.80万元;新增“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309.4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249.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和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5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公司在该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用于新增的“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和“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3年1-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对应募投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经营收入。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和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及“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和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注3: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即“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变更后的项目”与“对应的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3: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和8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及“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和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注4: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5398证券简称:新炬网络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主要会计政策》相应变更的事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旧会计政策衔接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上述各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资产负债表“新准则影响金额”即“累计影响数”。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

  注:上述各期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资产负债表“新准则影响金额”即“累计影响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