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6 10:48  新炬网络(605398)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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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2024年11月7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9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授权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授权的资金额度、期限、产品类型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1、通知存款

单位:万元

2、结构性存款

单位:万元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现金管理产品的赎回情况,具体详见《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和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9,484.3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9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新增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和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1月,上述终止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相应的节余资金2,067.57万元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和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9,484.3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9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新增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11,77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AIOS:企业级AI能力平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700.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14.3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9日数据,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产品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拟作为该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和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以向募投项目“AIOS:企业级AI能力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炬技术增资的方式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金额为11,770.00万元,其中4,000.00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剩余7,77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1-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炬网络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炬网络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669号);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8月结项,“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8月结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终止。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AIOS:企业级AI能力平台项目”和“基于海量用户行为的AI智能内容投放平台项目”尚未进行投入。

注3: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和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和“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为对应项目在本报告期内产生的经营收入。

注5:“信创数据库云管平台项目”、“数字员工软件机器人项目”已于2025年1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和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注6: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即“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2:“变更后的项目”与“对应的原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晔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博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毛玥明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注: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以立信各职级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2025年度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70万元,与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相比,增加16.67%,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

此聘任期内,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调整2025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进行决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能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财政部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主要会计政策》相应变更的事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财政部印发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内容。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新旧会计政策衔接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及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孙正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正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慧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