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拟内部转让股份
晨光新材5月10日公告,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丁冰、梁秋鸿及丁洁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90日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188.07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
本次转让前,晨丰投资持股数量为188.071万股,持股比例为0.60%。
晨丰投资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