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507公司简称:国邦医药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3-025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国邦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3-026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仲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国邦医药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3-027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杭州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11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2022年末理财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72,000.00万元,本期购买理财产品51,000.00万元,本期87,000.00万元已到期,共产生收益493.6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或存款类产品余额为36,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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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0日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其子项目“医药研究部项目”和“动保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究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其中:对“医药研究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调整为14,880.67万元,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对“动保研究部及工程装备研究部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调整为24,676.42万元,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对“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子项目“动保原料药项目”二级项目“年产42,650吨高级胺系列产品、12,000吨兽药系列产品、180吨柔性车间产品及50,000吨融雪剂项目之一期”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将原计划新建氟苯尼考项目产能由1,500吨/年变更为4,500吨/年,项目总投资变更为12.31亿,将原项目募集资金47,529.40万元全部投入到氟苯尼考产品中,差额资金投入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5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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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与“2023年1-6月募投项目使用金额”的合计数差额系期末尚未置换的应付票据328.05万元。
注4:已完工募投项目,尚未与部分供应商完成结算,报告期后仍将有投入金额发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3-028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资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结合公司战略,市场趋势及产品市场竞争情况,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终止“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邦医药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公司证券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信息披露及财务报表中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项目中列示。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等会议资料以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07证券简称:国邦医药公告编号:2023-029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3号)核准,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823,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0,131,395.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403,34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728,046.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0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杭州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专户(账号295046360013000022458)募集资金为0元。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