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01:58  上海港湾(605598)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事项,并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3月25日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3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5598证券简称:上海港湾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862.98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725.96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应公告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购买的最高价为32.80元/股、最低价为28.6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665.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0.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购买的最高价为32.80元/股、最低价为28.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665.3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