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10-29 04:28  瀚川智能(68802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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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

二、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意愿、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二)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昌蔚先生、李星先生、杭春华先生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汪光跃先生、李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实施第二期及第三期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