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宜收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 3亿募集资金逾期未还
观点网讯:2026年7月31日,*ST天宜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吴佩芳、杨铠璘、侯玉勃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63号)。
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6年5月13日到期,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董事长吴佩芳、总经理杨铠璘、财务总监侯玉勃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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