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纳芯微和帝科股份过程中存四项违规,光大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17:15  纳芯微(688052)公司分析

因发债违规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严重警告后,光大证券投行再收江苏证监局监管函。

6月6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显示,经查,光大证券作为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纳芯微”)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帝科股份”)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违规情形。

因光大证券未能严格履行持续督导相关要求,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光大证券此次违规主要有四项,主要涉及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一是2021年11月24日,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称帝科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但帝科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激励授予对象的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而是2022年8月23日,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称帝科股份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存在问题,但帝科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称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事项主要集中发生在2022年上半年。

三是2022年8月26日,光大证券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称纳芯微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与纳芯微对子公司合规性管理存在缺陷的事实不符。

四是光大证券在对纳芯微商誉减值测试和帝科股份人员独立性的核查中,未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核查结论不严谨。

江苏证监局强调,光大证券在对纳芯微商誉减值测试和帝科股份人员独立性的核查中,未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核查结论不严谨。

就在被江苏证监局处罚的前一日,6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做出严重警告的处罚,因其在四平城投发债中出现违规问题。

光大证券对界面新闻表示,关于公司2020年“四平城投”债融项目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近年来,公司通过重检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流程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债务融资承销发行工作,全面提升公司业务执业水平和规范性。

交易商协会指出,光大证券作为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存在四项违规问题。

一是明确知悉并具体参与两家投资人向四平城投收取大额财务资助的操作,推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违规发行,干涉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是自律问询阶段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发行定价工作未遵循公正原则,未同发行人签署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确认书;四是发行方案关于承销方式的披露不准确。

据此,交易商协会对光大证券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