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偶然的财务造假到底如何发现,没有一字跌停问题并不严重?

查股网  2025-09-29 08:00  思科瑞(688053)个股分析

1.这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财务造假案例,又是一个看起来有些奇怪非典型的财务造假案例:

①思科瑞财务造假只是在2022年发生且仅仅涉及到偶然性发生的三个订单。

②思科瑞通过三笔订单虚增的收入和利润不论是金额还是比例都很轻微,收入甚至都没有超过5%,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造假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意义不大”。公司共计虚增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及利润总额(10,679.59万元)的4.16%和6.56%。

③思科瑞第一笔订单是虚构了一笔客户的检测业务,在没有开展检测业务的情况下,利用私人关系盖了客户公章生成对账单从而确认收入,属于非常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只是金额只有300多万元。这里比较有意思的是,利用客户的私人关系加盖公章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客户并不知道这笔业务且也不配合造假,只是私人的一个行为?

其他三笔业务都跟一个客户有关系。一种情况是做了检测业务但是还没有形成对账单就确认了收入,定性上属于提前确认收入,业务还是存在的不是虚构的这跟上面的虚构订单本质上完全不同。另外一种情况是两笔订单跟客户存在重大争议,到底是什么争议不明确,反正监管机构认为这种有争议的订单就不应该确认收入而思科瑞确认了收入。

2.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考量,思科瑞的违法行为真的不是很严重,性质不那么恶劣,对于投资者利益的伤害也不是那么大。但是,按照规则来说,他又是跟收入利润相关的财务造假行为并且被行政处罚,因而一定是要被ST的。或许市场上也能理解这样的一种操作,9月23日复牌第一天并没有按照其他st股票的走势直接一字跌停,这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消息。

3.还是那句话,对于这种可有可无的行政处罚案例,从技术分析的角度如果只是研究这些公开披露的信息真的是寡淡如水价值几乎为零。而这个案例中真正的一些细节或者大家关心的问题,监管机构或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或许是不可能对外公开的,比如:企业这种通过个别订单来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操作真的是为了财务造假还是一时疏忽,企业有没有自我的论证说辞?第一笔虚构订单中客户是不是不知情,利用私人关系盖公章是不是就相当于偷公章伪造单据了?

4.不管怎样,借这个案例还是想重复一下以往的观点:监管机构对于资本市场的监管可以加强调查和处罚,只是还应该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而不是不分性质、恶意程度和后续影响见一个罚一个,这样的话,罚的越多市场的秩序或许越混乱。

5.还有一个问题,这种如此小规模偶然性的财务造假行为到底是怎么发现线索的,监管机构又是根据怎样的依据启动的立案调查呢?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思科瑞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思科瑞涉嫌虚构销售业务

2022年12月,思科瑞虚构一笔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赛狄信息)336.65万元的检测业务,在未收到待检货物且未真实开展检测业务的情况下,安排人员生成对账单并利用与赛狄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私人关系加盖对方公章,导致思科瑞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336.65万元、318.81万元。

二、思科瑞涉嫌提前确认收入

2022年9月,思科瑞在尚未向客户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交付检测货物且未经佳缘科技确认对账单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思科瑞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和利润总额246.93万元、203.7万元。

三、思科瑞涉嫌不当确认收入

思科瑞与佳缘科技于2022年9月签署的两笔结算合同出现了重大争议,争议部分涉及合同金额412.46万元,佳缘科技于2022年10月、11月发现检测问题后向思科瑞提出异议。在2022年末,前述合同结算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但思科瑞在明知存在前述争议情况下仍确认收入,导致思科瑞2022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412.46万元、178.03万元。

思科瑞2022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24,282.18万元)及利润总额(10,679.59万元)的4.16%和6.56%。

2025年4月,思科瑞发布《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上述虚假记载内容予以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拟决定:

一、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二、对舒晓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

三、对张亚、马卫东、涂全鑫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十万元罚款。

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