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子公司就洱源西湖项目提起民事诉讼 追讨工程欠款1890万元
8月4日,德林海(688069)发布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洱源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拖欠“洱源西湖蓝藻水华防控工程委托运行合同”等工程价款事项,向洱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大理德林海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洱源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共同支付工程价款本金1890万元,并诉请对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公告提到,2017年,为顺利完成洱源县人民政府治理“洱源西湖蓝藻项目”,大理德林海与洱源县环境保护局签订委托运行合同,合同约定按照实际运行时长和处理富藻水原水量来进行结算。
大理德林海依照各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且所有水质治理运行项目的质量均为合格。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累计结算收入为4961万元,洱源县洱海保护投资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公司款项1890万元。
2026年一季度,德林海实现收入4831万元,归母净利润-7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