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度科技再发“说明”纵横股份遭竞争对手举报发酵

查股网  2024-05-12 21:38  纵横股份(688070)个股分析

  每经记者 胥帅    每经编辑 梁枭    

  科创板上市企业纵横股份(SH688070,股价34.39元,市值30.12亿元)被竞争对手举报一事还在持续发酵。5月10日,北京远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度科技)再发布关于《声明》的进一步说明,声称为所有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到远度科技代理律师,其对撤销处罚等持有异议。记者从采购平台官网联系到《声明》所涉及的项目代理机构。多个项目代理机构联系人表示,在纵横股份子公司参与招投标时,并未收到其存在被行政处罚的信息。至于远度科技所提到的伪造检测报告,涉及的代理机构向记者表示,当时是代理机构给第三方检测机构打电话咨询。“它说是虚假的。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我们已经给采购办(喀什地区财政局采购办)提交了手续。”

  随着纵横股份被竞争对手举报事件持续发酵,公司方面表示,后续将依法按照立案调查流程开展工作。图为第八届深圳国际无人机展览会上的纵横股份展台。 视觉中国

  远度科技再发声明:为所有事项真实性负责

  5月10日,远度科技在官微发布关于《声明》的进一步说明(以下简称《进一步说明》):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纵横,系纵横股份子公司)伪造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出具的检测报告,有《项目的告知函》《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多份通告认定。

  在5月7日发布的《声明》中,远度科技称成都纵横在参加喀什地区林草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因伪造质量检测报告受到公司质疑,经查实后被取消中标资格。在2023年10月,喀什地区财政局撤销了对成都纵横的行政处罚。

  撤销行政处罚相关文件提到,当事人在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公示时,已提出新的申辩理由进行合理说明,喀什地区财政局经研究予以认可。

  《声明》还提到远度科技公章被伪造情况。纵横股份有关人士当时回应了这份《声明》,认为远度科技声明属于恶意诋毁、编造不实信息。5月7日,上交所就有关事项向纵横股份发出监管工作函。纵横股份公众号5月9日发布声明,成都纵横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与中标资格,不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的行为。据受理案件通知书,纵横股份、成都纵横起诉远度科技、北京远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立案。

  成都纵横还声明,公司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资格与中标资格,不存在违规参与招投标的行为。有关喀什地区财政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按)法定程序由喀什地区财政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喀地财行撤【2023】1号)依法撤销。

  “(针对)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上)所发《声明》的相关不实言论,公司依法取证并将通过法律行动维护我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积极拥抱低空经济产业机遇和良性竞争,坚决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成都纵横表示。

  远度科技则在《进一步说明》中表示,公司为《声明》及《进一步说明》中所有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月10日,纵横股份有关人士再度通过微信向记者回应上述《进一步说明》,后续将依法按照立案调查流程开展工作,相关进展请以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远度科技代理律师:庭审后可以公开检测报告

  记者梳理远度科技《进一步说明》发现,其要点有两条:首先是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鉴于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同时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轻微”。远度科技认为,排除程序瑕疵后应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自由裁量权基准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不属于情节轻微。公司已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行政诉讼【(2024)新31行初2号】由喀什地区中院受理;其次是在2023年7月10日喀什地区财政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到2023年10月26日发布《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成都纵横参与了重庆、绍兴、武汉的招投标项目。最后是成都纵横对“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全国工商联披露数据不一致。

  5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及微信联系到远度科技代理律师,对方回应了被纵横股份起诉一事,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起诉状等材料。“如果该案件为公开审理,欢迎公众监督。”

  “我们认为伪造质检报告不属于情节轻微……即便是程序瑕疵,政府机关要重新作出行政处罚,而不是撤销。”远度科技代理律师表示,纵横股份子公司违规情节认定程度,以及撤销行政处罚是主要质疑点。

  此外,远度科技代理律师还表示,去年7月作出处罚后,作为上市公司的纵横股份理应进行相应公告披露。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行政处罚信息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去年10月前(取消行政处罚决定前),成都纵横仍处于被处罚期。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查到相关记录。

  举报中提到成都纵横伪造检测报告,对方表示在检测报告上有伪造的印章,向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核实后获得了一份伪造检测公司印章的声明,“由于那份声明的真实性和来源需要有关部门核实,所以我们没有公开那份文件”。其进一步补充称,上述检测报告是通过法院调查令拿到的卷宗证据,案件还没有开庭,现在不方便将取得的证据公开,“等庭审后,该份检测报告就可以公开”。

  至于远度科技公章被伪造,当时收到喀什地区财政局发来的相关电子邮件,“我们告知财政局,函和公章都是假的,当时给出法律建议,该行为涉嫌犯罪。远度科技不希望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当时没有报案”。记者追问现在是否已报案,对方予以肯定答复,不过并未透露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

纵横股份展示的混合翼无人机。视觉中国图纵横股份展示的混合翼无人机。视觉中国图

  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时未收到处罚通知

  5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远度科技《进一步说明》涉及的项目进行求证。记者拨通了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电话,对方表示需要提供完整的监测报告编号才能查证真伪。“只说公司名字没办法给你查……如果是我们的客户,我们负有保密义务,如果不是我们客户,我们会告知你。”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也有专门检验真伪查询的程序,不过仍然需要输入检测报告的编号。

  据远度科技《进一步说明》中附带的一份项目告知函,代理公司通过其提供的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官网首页电话联系,并以邮箱形式将成都纵横提供的检测报告封皮首页发送至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核实,被告知该检测报告并不是他们所出。

  根据相关政府采购网2022年10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项目,成都纵横项目更正为废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月10日,记者与该机构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对方提及成为废标的原因:“被质疑了,所以取消重新招标。我们是根据成都纵横提供的投标文件,然后给第三方检测机构打电话咨询,它说就是虚假的,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我们已经给采购办(喀什地区财政局采购办)提交了手续。”

  相关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测绘无人机、GPS定位仪、测距望远镜采购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是湖北华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月10日,记者两次致电该电话,对方表示负责项目的同事在开会,她不清楚该项目情况。

  2023年10月11日,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自然资源监测设备升级与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成都纵横中标。5月10日,记者采访到当时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对方表示,当时进行招投标时,并没有收到涉及中标人的纸质行政处罚文书,或者是涉及的其他举报事宜。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在官网公布了两江校区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是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成都纵横是第一中标人。5月10日,记者联系到负责该项目的联系人。对方表示当时电子招投标平台并没有关于成都纵横的行政处罚信息。“我们是在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招投标,如果当时有收到(中标候选人)相应处罚,平台会提示。”而对于远度科技所述成都纵横被行政处罚事项,对方表示,他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