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03人,注册会计师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2022年度业务收入21.3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195家,审计收费总额2.4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永波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星一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世新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信永中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地感谢!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中审众环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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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2023年8月修订)》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将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