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瑞松科技起诉!姚振华一审败诉
【导读】瑞松科技起诉姚振华等相关方,法院一审判决后者败诉
9月25日晚间,瑞松科技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起诉姚振华等相关方,一审判决胜诉。
不过,此次诉讼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瑞松科技公告称,此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以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诉讼请求基本得到法院支持
广州瑞北此次起诉的四名被告,分别是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投资)、观致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致汽车)、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观致西安)。
瑞松科技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广州瑞北的诉讼请求基本得到支持,一审判决胜诉。
一审判决的具体结果为,观致汽车、观致西安应于此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瑞北支付5008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同时,姚振华、宝能投资对观致西安所负此次判决第一项债务中的3714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向广州瑞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事判决书》显示,上述四名被告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姚振华牵涉两起诉讼
广州瑞北因为同一事件,已两次起诉姚振华等相关方。
姚振华等相关方此前从事造车业务,与广州瑞北存在业务往来,但观致西安未按两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向广州瑞北支付预验收款。
2022年2月18日,广州瑞北与姚振华、宝能投资、观致西安签订《和解协议》约定,观致西安或其指定主体承诺按约定还款计划,向广州瑞北支付款项并由其关联方姚振华、宝能投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此后,观致西安又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付款计划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广州瑞北针对《和解协议》发起了两起诉讼。
一是广州瑞北对已到期未支付款项共2984万元及逾期支付利息,起诉姚振华、宝能投资承担付款义务。
2023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支持广州瑞北的诉讼请求,判决姚振华、宝能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瑞北连带偿付298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等。
二是在《和解协议》中剩余3714万元债务全部到期后,广州瑞北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担保人姚振华、宝能投资、观致汽车、观致西安连带偿付371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等,追加起诉观致汽车、观致西安支付债务1294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截至9月25日收盘,瑞松科技的总市值为4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