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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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宏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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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9日及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陈莹、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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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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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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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惠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王惠根先生简历
王惠根,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吴县重型机械厂员工;2003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员工;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员工;2015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
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26.97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6.97元/股
●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1,840,377.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并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金宏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4年7月19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予以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1.16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总股本的减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将按照公式P1=(P0+A×k)/(1+k)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 = 26.97元/股
A = 27.27元/股(回购均价)
k = -5,680,000 / 487,652,692 = -1.1648%(k值中的总股本以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前的总股本487,652,692股为基数计算)
P1=[26.97+27.27×(-1.1648%)]/(1-1.1648%)≈ 26.97元/股
综上,鉴于本次注销回购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26.97元/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